发表时间: 2024-12-17 21:05
近日,互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野生动物保护站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sŭn),获得辖区群众好评。
“我们捡到了一只像鹰一样的野生动物,好像受伤了,不能正常飞行,请你们救救它......”12月16日下午,互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威远镇西下街村委会工作人员报警称,他们在该村巷道里捡到一只疑似受伤的“小鹰”,发现该“小鹰”状态萎靡,无法正常飞行。
接警后,森警大队立即联系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前往查看,经民警网上查询对比和保护站工作人员仔细辨认,确认该野生“小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经检查,并未发现“小家伙”存在明显外伤,估计饥饿导致身体虚弱无法飞行。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县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初步救助。
目前,该红隼已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繁育中心进行专业救助,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互助公安呼吁广大群众,在遇到类似情况,要积极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让野生动物及时得到救助和保护,切勿私自捕获、猎杀、贩卖或食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民警科普
红隼属小型猛禽,别名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体重173~335克,体长305~360毫米;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雄鸟头蓝灰色,背和翅上覆羽砖红色;雌鸟上体从头至尾棕红色。红隼一般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为食
原《【生态警务】红隼寒冬“落难” 互助公安警民携手暖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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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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