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2-04 08:51
几天前,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受伤后落到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训练基地“报警”求助。被民警发现后及时送往了野生动物救护部门。12月3日,传来好消息,由于救助及时,鹰隼已经脱离危险。
“你们快看,这是野生动物吧,看样子像是受伤了!”11月30日17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民警在特警训练基地院内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扑腾着翅膀却无法起飞的“大鸟”。“大鸟”尖嘴利爪外形酷似鹰。民警们立即通知到赛罕区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同时,远远地守护着防止“大鸟”被流浪猫犬伤害。很快,环食药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确认受伤的“大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而后,使用专业救援工具将其捕获后送往了野生动物救护部门进行救治。
经过专业救治,受伤的鹰隼终于脱离生命危险,待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被放生。(呼和浩特晚报 记者 安娜)